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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人,在社區內經營餐飲業,卻不願依法投保火災保險時,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如何為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保障權益?
我們希望先透過以下的問題,釐清目前的情況,以便提供最適合的存證信函內容來協助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主張應有的權利!